王海滨副院长作为自治区绿色建筑协会秘书长 接受内蒙古卫视采访
9月5日,王海滨副院长作为自治区绿色建筑协会秘书长,应邀接受内蒙古卫视《晚间新闻》栏目组采访。
8月底,在住建部和自治区住建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,由自治区绿色建筑协会牵头组织,会同多家自治区行业协会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新版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宣贯培训会,受到自治区各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。
9月1日, 《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》正式实施。作为自治区绿色建筑协会秘书长,王海滨副院长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:“该《条例》的颁布实施,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民用建筑发展的方向和要求,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,对一次性资源的损害很小,建筑材料还可以重复利用,既节约了资源又降低了环境污染;同时,在《条例》中还提出了水资源循环利用等节水方面的具体措施,内蒙古地处西北地区,总体处于干旱缺水状态,条例的实施为改善和缓解内蒙古地区缺水状况会有明显的效果。”
最后,王海滨副院长表示:“自治区新条例的颁布实施,为自治区建筑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,自治区民用建筑将进入高质量发展时代。”